“房地产项目有奖销售”?被罚18万元

  2月10日,江苏省扬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被江都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8万元。

  案件详情:

  在2021年“双11”网络交易专项监测中,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“悦都荟”房地产项目免费送“国民神车”有奖销售活动涉嫌违法。

  2021年11月15日,扬州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“悦都荟”售楼处进行检查。经查,当事人为提高“悦都荟”的知名度,吸引更多潜在购房者,自2021年11月5日起举办现场抽奖送“国民神车”活动,并在售楼处大厅、“房天下 ”网站及抖音、微信上宣传。

  免费送“国民神车”活动的最高累计获奖金额已超过5万元。

  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条第三项“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:……(三)抽奖式的有奖销售,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。……”和《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》第十七条第二项“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认定为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:……(二)同一奖券或者购买一次商品具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,累计金额超过五万元;……”规定。

(文章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)

文章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
布谷医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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