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潮能源被证监会罚款30万元 因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

  1月4日,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经查明,新潮能源未及时、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,证监会决定:对新潮能源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罚款;对时任董事长黄万珍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罚款;对时任总经理胡广军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罚款;对时任监事杨毅给予警告,并处以10万元罚款。

(文章来源:界面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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