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十年代,一桩触目惊心的虐妻案,试问一个人怎会凶暴到如此程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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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必很多朋友对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》这部连续剧并不陌生,片中由冯远征所饰演的外科专家安嘉和,表面温文尔雅,极具君子风范,而隐藏深处的另一面,却是一个极度凶残的暴力虐妻狂。不得不说,安嘉和这一人物形象,很好地诠释了什么叫做衣冠禽兽。

借安嘉和这一影视剧中的人物,引出一段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虐妻案,此案发生在天津北郊区,也就是今天的天津北辰区,具体村名不便明示,为尊重当事人,以及当事人家属,故本文之中出现的人物均使用化名。

究竟如何一个来龙去脉,且听“大狮”娓娓道来。

话说北郊区有个大龄男青年名叫王东,由于家境贫穷的缘故,直到二十八岁,仍没有成家。一九八一年六月,经本村一个二伯介绍,与从河北玉田来津谋生,时年二十岁的戴小兰处对象。

戴小兰文化程度不高,不爱说话,老实腼腆,由于兄妹多的缘故,从未得到过父母的关爱,早早地便辍学务农,还要担负起烧火做饭,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。尽管如牛马一样的勤劳,但还是被父母视为“赔钱货”,稍微有点小错,就要挨打挨骂。说白了,这是个苦命的女人。

一九八零年开春以后,戴小兰跟随村里的几个妇女到天津武清县做工,半年后被调到北郊区,由于她长相不错,加之又是单身,那些得知底细的小伙子们,如同嗅到鱼腥的老猫,有事没事地往她身边凑,买零食,献殷勤,都想跟她处对象。

反观戴小兰,不但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,反倒感到恐惧害怕。她怕自己的名声会臭掉,怕别人抓住把柄,戳她的脊梁骨,更怕丢掉工作,被人辞退回家。为此,她在收工之后会赶紧跑进宿舍,连头都不敢露。

您还别说,这一招倒还真挺管用。那些想要吃鱼的老猫绞尽脑汁也得不到鱼儿,一个个成了泄气的皮球,也就懒得再打鱼儿的主意。戴小兰终于长舒一口气,久违的笑容重又浮现在了脸上。

转过年来,戴小兰的组长,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二伯,将戴小兰单独叫到屋中,表示愿意帮戴小兰在当地找一户人家,这样就可以永远留在当地,不必再回老家受苦。

戴小兰犹豫不决,二伯让她好好地考虑考虑,等她彻底想通了,再商量也不迟。

这一次,戴小兰的心眼儿多少有了那么一点儿“活泛劲儿”,她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,更认识到了现状,若是回老家成亲,一定是父母包办,至于父母会把她嫁给什么样的男人,她只有顺从的义务,而没有拒绝的权利。

再说,玉田哪有天津好,虽说自己身处的地方也是农村,但怎么也比老家那边富裕得多,在这里家家户户吃喝不愁,得闲了还能到市里逛逛。

每回看着别人从市里带回来花花绿绿的玩意儿,她都会眼馋的不得了,也梦想着能够被丈夫牵着手到市里逛逛,把自己看中的东西全都买回来。听人说,天津有个劝业场,还有百货大楼,那里面的好东西呀,看都看不过来……

就这样,戴小兰做出人生之中第一个决定,同意让二伯给自己找对象。

很快,经由二伯的撮合,她见到了一个身材高大,相貌堂堂的男人,虽说这个男人的年龄看上去稍微大了点儿,但眉宇之间透着精神,说话铿锵有力,尤其是他那副结实硬朗的身板儿,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儿。嫁给这样的男人,不委屈!

这个男人就是本文的男主公王东,戴小兰从第一次跟他见面就喜欢上了他,认为他是一个可以依托之人,殊不知傻姑娘“眼浊”,看到的只是一个躯壳,一个表象,一个虚假的男人。那时的王东的确对她很好,完全可以用“无微不至”来形容他对戴小兰的好。

一九八一年的腊月,两人“修成正果”,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完成了婚礼。婚后不久,王东暴力的本性逐渐暴露出来,起初只是动嘴骂几句,并未上升到动手的程度。

而戴小兰或许是因为自小被父母打骂惯了的缘故,对于王东的谩骂根本没有放在心上,甚至认为那是老爷们儿该有的本色,不骂人的男人怎么称得上男子汉呢。

她哪里知道,正是她这种隐忍的表现越发滋长了王东的戾气。从一九八二年三月份开始,王东便隔三差五,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将戴小兰暴打一顿。

面对王东的凶暴,戴小兰不敢还手,只能抱头承受着朝她打来的拳脚。挨打之后,擦干眼泪,照旧烧火做饭,打扫庭院,忙活里里外外的事由。

要说戴小兰患有“斯德哥尔摩综合征”,恐怕也是事实。

一九八二年六月六日的中午,吃过午饭后的王东坐在桌子旁边吞云吐雾,戴小兰拿着一块抹布过来擦桌子,就因为一不小心碰了王东的胳膊,烟头一抖而落,王东勃然大怒,一把揪住戴小兰的头发,左右开弓打了两个耳光之后,逼迫戴小兰跪在地上用舌头把地上的烟灰舔干净。

戴小兰跪下之后,哭着哀求王东放过她。王东二话不说,一记老拳打在戴小兰的右边眼眶上。这一拳用力十足,戴小兰身子朝后一仰,顿时人事不省。王东仍不解气,在戴小兰的小腹上用力踹了两脚之后,才晃荡着走出屋门,将昏死过去的戴小兰独自留在潮湿的地上而不顾。

戴小兰有苦难诉,知道回到娘家诉苦,娘家也只会对她冷嘲热讽,而根本不管她的死活。当地又没有一个亲人,戴小兰只能咬牙隐忍,做任何事情都小心翼翼,生怕惹王东发火,又会毒打她。

一九八三年的四月,戴小兰已经怀孕七个多月,挺着大肚子,照样不能闲着。就这样,还是逃不过王东的打骂。

一次,有个跟戴小兰相熟的老姐姐到家看望她,说话之间,戴小兰哭了起来,抓着老姐姐的手,把自己的委屈一股脑儿全部倾述出来。

老姐姐尽管对她十分同情,但也无能为力,毕竟这是别人的家事,外人不便掺和。

戴小兰说自己快要熬不下去了,自己挨打挨骂都不要紧,万一孩子生下来之后也要遭到王东的刻薄对待,她这个当娘的实在对不起孩子,如果那样的话,她也只能带着孩子远远地躲开王东,除此之外,她没有别的路可以走。

这番诉苦不知道怎么传到了王东的耳朵里,这个“恶男”怒气冲冲地回到家,一拳将戴小兰打翻在地,接着拖着戴小兰的一条腿,拉到院门处,将戴小兰的左腿架在门槛上,咆哮一声:“我让你走!”

猛抬脚,用力跺!就听戴小兰惨叫了一声,一条腿硬生生被踹断了。

好好的一个人,就这么着成了跛子。忍受着断腿的痛苦,戴小兰把孩子生了下来。也许老天爷诚心戏弄她,若让她生下男丁,或许她的日子还会好过一些。可偏偏生下的是个女儿,如此一来,苦日子就要继续下去啰。

正如她想的一样,王东对她不好,对女儿也不好,一对苦命母女无人怜悯,戴小兰抱着襁褓中的女儿,哭干了眼泪。

有人或许要问,难道王东没有父母吗?身为父母者,看着儿子作恶,难道就不管不问吗?

王东当然有父母,只不过他的父亲因病早死,母亲的脑子不清楚,根本没有能力管束王东。

而王东也正是因为父母的拖累,而变得脾气暴躁,之所以到了二十八岁还没能成家,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家境贫寒,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的脾气不好,知道底细的人家绝不可能把女儿嫁给这样的男人为妻。现在人们都知道有“暴躁症”这种精神疾病,而当时的人们缺乏这方面的知识,只以为王东仅仅是脾气不好,而根本不知道他的情况就属于暴躁症范围。

一九八四年的八月,戴小兰怀上第二胎六个月时,有一天早晨因为身体不舒服,而没能起来做饭。王东为此又暴躁起来,一把将尚不满两岁的女儿从屋里扔到了院子里,女儿被摔得背过气去,戴小兰疯一般跑出去,抱着昏迷过去的女儿大哭。

王东叫骂着冲到院子里,一脚将戴小兰踹倒,对着戴小兰猛踹,根本不顾及戴小兰已经有了六个月的身孕。

邻居听到叫骂声,赶紧过来拦阻。王东给邻居们面子,不再毒打戴小兰,但他不允许戴小兰吃饭,也不准她进屋,逼着她跪在院子里不准起身。就这样,戴小兰抱着女儿在院子跪了一天,才终于被允许进屋。

见到这一幕,邻居也纷纷摇头叹息,同情戴小兰的同时,又怒其不争,这种窝囊透顶,只知道一味隐忍,而不知道反抗的女人,是没有办法解救的。

而这一次,老天爷再次跟戴小兰开了一个玩笑。第二胎生下来,又是个“赔钱货”。王东为此而大动肝火,骂戴小兰只会生女儿,而不会生儿子,这是诚心要让王家绝嗣。可想而知,戴小兰的日子自然也就更难过了。

眼瞅到了年根底下,别人都高高兴兴地给儿女们买过年的新衣裳,一分钱也没有的戴小兰只能抱着两个女儿掉眼泪。而王东则整天在外面喝酒,喝醉了酒就要打人,戴小兰为了不让两个女儿挨打,咬着牙任由王东施暴,什么时候王东打累了,她再回到两个女儿的身边,用母亲的体温,温暖两个孩子娇小的身体。

腊月二十八的晚上,醉醺醺的王东回到家后,瞪着两只布满血丝的眼睛,如一匹呲着獠牙的饿狼,恶狠狠地对戴小兰说:“你这个臭巴喇子(对外地人的蔑称),害我没有儿子,你让我绝户,我也不能让你活着。三十晚上,我点一把火,把你和两个赔钱货全都烧成灰!”

也不知道他说得是醉话还是实话,戴小兰在忐忑中煎熬了一个晚上之后,不等天亮,便抱着两个年幼的女儿出了门。此时王东仍在呼呼大睡,对于戴小兰的离开毫无察觉。

戴小兰抱着两个孩子,顶着凌冽的寒风,一拐一瘸地来到河边,将孩子放在冰冷的河边,找到一块水泥砖,用尽浑身的力气全力,终于在坚硬如铁的冰面上砸出一个小小的窟窿。这个失去了所有希望的苦命女人,颤抖着双手,先把尚在襁褓中的小女儿从冰窟窿里放进去,然后是大女儿,接着是她本人。

呜呼哀哉,三条活生生的生命,就这样陨灭在寒冰之下。

直到大年初一,才终于有人发现了尸体。而造成这场悲剧的恶男王东,在见到妻女的尸体后,却似乎在一瞬间重拾人性,他抱着妻女早已冰冷的尸体,哭得几度昏厥,真心不是装出来的。

三条人命,不是小事,村大队立即报警。经过调查,得出死因,并将王东予以逮捕,王东对于虐待妻子以及女儿的事情供认不讳,自称尽管对妻女不好,但在他的心中,他真心爱着她们,不愿意失去她们。

他还说,他每次发怒的时候,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,并且在实施暴力之后,会产生出异样的快感,而戴小兰从来不知道反抗的性格,使得他越发迷恋于这种快感。他也曾无数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恶,却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意识,直到最终害了最亲最爱的人。

至于此案如何一个审理过程,没有必要细述。起初,法院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,认定王东犯有故意杀人罪。但最终认为王东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,另外经医学鉴定,王东患有精神疾病,因此依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,判王东入狱三年。至此,这桩触目惊心的恶男虐妻案宣告结束。

后记:笔者前几年在一个家住北辰的朋友口中打听到了王东的近况,拆迁后分了两套房子,一套出租,一套自用,一直没有结婚,整天骑一辆电三轮不是到处踅摸钓鱼,就是跟一帮老年人下棋,小日子过得十分惬意。有个家住北仓的老女人隔三差五就会出现在他家,至于两人是什么关系,大家心知肚明,只是局着面子,都不愿意说破罢了。

嗐!老话常说“好人不长寿,祸害活万年。”这句话用在王东身上,恐怕最合适不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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